醉驾开庭时不需要戴手铐。因为一般情况下醉驾人不具有太大危险性,公安人员在使用警械也是有严格规定的,使用警械不符合规定的,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一、酒驾的危险性
人们在喝酒过后,对驾驶车辆有六项很重要的影响:
(一)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
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三)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四)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五)使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六)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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