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不得超过30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天。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如果肇事方不愿意自行撤离,应及时报警。同意撤离时,应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双方司机或所有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双方驾驶证号码、汽车号码、保险证号码、交通事故状态、碰撞部位、赔偿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双方司机或所有者签字。记录最好是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重要的是自己手里留一份。
小车开车撞人致人轻伤交警怎么处理
开车撞到人导致轻伤的,交警处理如下:
1、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3、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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