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受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的会被追究党纪责任,严重的会被开除党籍。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后,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
党员如何传唤普通人
纪检委传唤普通人需要出具传唤证。被传唤人接到传唤证后,需要签字或者盖章,还需要书写日期。根据法律规定,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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