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经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计算贷款额度时,由过去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对二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是: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及以内的个人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利率为3.25%。一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一套房虽正在按揭中但使用商业贷款的,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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