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股东是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占有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出资不实的。也就是指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抽逃出资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一、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都有哪些呀
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二、抽逃出资主要通过什么手段构成?
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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