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是:(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二)破坏公私财产三次以上的;(三)收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公私财产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坏他人财物怎么处罚
生活中经常发生毁坏他人或公共财物的行为,小到砸门砸窗,大到焚车烧房,并且很多情况下会给他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刑法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这种行为进行定罪处罚。我国《刑法》第275条明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以得知,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主观上要有毁坏财物的故意,针对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私人财物,并且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才构成此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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