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职务侵占罪律师什么时候可以接受委托?
特定公民涉嫌犯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律师在该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是被讯问时,可以接受委托。具体理由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包括主体要件不同、犯罪行为不同等。
1、主体要件不同
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
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
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
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
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罪一般以5000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对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三、发现职员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单位报案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发现职员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单位报案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害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等。
1、被害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加盖单位印章);
2、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如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如无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
3、报案申请书/刑事控告书
需要写明案情基本情况,包括职务侵占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后果以及涉案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姓名、证件号码、住所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4、基本证据材料,一般包括:
(1)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单位工作的人事关系证明文件,如劳动/聘用合同、任命书、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工资发放凭证、企业职工名册、员工履历表等,可初步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职权和工作岗位。
(2)表明犯罪嫌疑人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证据,包括能够反映犯罪嫌疑人实施侵占行为的动机、目的、方式、手段、因果关系以及主观恶性大小等材料。
(3)证明被侵占的单位财产数额多少的证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销售明细、转账记录、会计账目、物品库存、出库清点记录、提货凭证等材料(重点调查行为人的犯罪数额,核实一些相对明显、证据比较充分的作案行为,六万元为职务侵占罪的追诉起点[3])。
5、其他情况说明
如果报案前基于同一事实已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安机关提起诉讼、仲裁或控告,应将有该机关的受理或处理意见提交经侦部门,并在报案时说明。
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应由被害单位加盖公章。
职员若是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可能会被认定犯了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若是认为罪名成立,可能会多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根据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是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纠纷案件的,若是对涉嫌职务侵占罪律师什么时候可以接受委托这个问题,还存在其他的疑问,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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