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离婚协议之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经过民政局审核盖章,双方签字画押生效。未经民政局签字盖章,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下:
1、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即是说达到了离婚的目的,完成了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或者判决离婚;
2、离婚协议条款中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内容属于无效内容;
3、离婚协议可以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
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已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
2、离婚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在领取离婚证以后,离婚协议生效。
二、可以单方面公证离婚协议吗?
不可以单方面公证离婚协议。双方必须一起去,也可以不公证。离婚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经民政局批准,并发给离婚证书。离婚双方已完成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程序。在取得离婚证书的同时,离婚协议还将在双方签字盖章的基础上加盖民政局的印章。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时,本协议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
三、办离婚证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办离婚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3、若是协议离婚应当签订离婚协议;
4、子女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等;
5、若诉讼离婚,则应当准备起诉状。
协议离婚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全文6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