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犯罪构成
时间:2023-04-12 00:30:13 2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寻衅滋事罪犯罪构成: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一、打老师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打老师的行为不属于治安案件,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全文2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犯罪构成 最新知识
针对寻衅滋事犯罪构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寻衅滋事犯罪构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