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一家用人单位的员工,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支付了王某第一次住院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然而几个月后,王某因工伤需要再次住院进行手术治疗,用人单位却拒绝支付王某再次手术治疗的费用。
王某将所在用人单位起诉至人民法院,经法院审判认为,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王某后续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工伤员工的,不仅包括现有需要的医疗费,还应当包括后续需要的一些治疗费用。
相关提示:
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工伤期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者工伤期间与之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孕期、产期、哺乳期等也不等解除劳动合同。
2、工伤期间的劳动者依法享有停工留薪的待遇;
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原有的工资待遇不变,每月依然有工资可以领取。
3、工伤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的支付:
工伤期间的劳动者,入了社保的,医药费等可以先由个人或用人单位进行垫付,之后由保险机构进行报销。没有缴纳社保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最后提醒:
因工伤再次手术住院,医疗费等应当继续有用人单位来承担,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当时工伤治疗所需费用,还包括工伤劳动者后续的医药费等。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工伤劳动者可主张法律手段进行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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