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临时账户和一般账户的区别
社保一般缴费账户和临时缴费账户针对的参保对象、账户中的统筹基金(单位缴费)转移比例和法定退休条件计算有所不同。
1、针对的参保对象:一般缴费账户:参保人员在2010年1月1日之前在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2010年1月1日之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
参保人员在中断缴费期间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地不得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调整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得设置一般缴费账户。
临时缴费账户: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员,首次参保地为非户籍所在地的,参保地应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2、账户中的统筹基金(单位缴费)转移比例不同:一般缴费账户:缴费比例高于或低于12%的,均按12%的标准计算转移金额。
临时基本养老账户: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统筹基金时,属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2%的,按实际缴费比例计算转移金额;低于12%的,按12%计算转移金额。
3、法定退休条件:一般缴费账户:达到退休待遇领取条件时直接进行登记享受政策即可。
临时基本养老账户: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负责将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进行归集归并。
其中,只有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归集归并,并在办理转入手续的同时进行参保信息登记。
法律依据: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
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一般帐户与临时帐户有何不同
1、若属一般帐户即表示未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缴费年限符合当地规定则可在当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退休待遇。如在本地户口上,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满15年以上,一般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若无当地户籍,除已满15年以上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外,还要满足当地是参保人上一年度缴费满10年以上的地区,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2、如果属于一般帐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当地缴款满10年或者不满15年,可继续缴款至15年后,再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3、如果属于一般帐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当地缴款不足10年,则只能将社会保险关系跨省或省市转移至您未来的退休待遇领取地,或者办理退保清算。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