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罗某入职飞猪公司,担任阿里飞猪交通业务部国内交通(机票)运营专员,负责飞猪公司自营的五家机票代理店铺业务,其利用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机票行程单的电子客票号码,登录航信系统后打印机票行程单出售获利。
2016年初,罗某以代打行程单名义向某甲公司股东郭某提出租赁某甲公司的账号密码及购买空白行程单,租账号密码的费用是1200元/月,空白行程单0.15元/张,郭某帮其去招行领取空白行程单,并顺丰快递给其,2018年时,因某甲公司打印其他公司的行程单,投诉越来越多,郭某应该猜到了其的真实用途,且郭某也开始向其购买行程单给她的朋友用,其一共给郭某100多万元。
一、非法出售发票罪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209条第3款、第4款的规定,犯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21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对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出售发票罪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发票的管理规定,扰乱经济管理的行为,犯罪对象只能是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违反国家发票管理的规定;2、非法出售合法持有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3、扰乱经济秩序;
4、以牟利为目的。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表现上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出售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仍为牟利而出售,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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