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决定不批捕的,公安局必须立即放人。
一、37天不批捕自动变成取保候审
37天不批捕不会自动变成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之后,最多拘留的时间是37天。如果公安机关不能提交批准逮捕的充足证据,那么,在37天后,应当放人。如果37天不批捕,如果还需要进一步侦查,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变更为取保候审,需要由申请人进行申请,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代理律师等。不需继续侦查的,可以直接释放。37天只不过是不拘留罢了,案子还没完结。
(一)、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由公安机关执行,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字或盖章,告知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总之,37天不批捕不会自动变成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一般是判处管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严重疾病、羁押期限届满等,具体流程是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
二、刑事拘留期限有多久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起检察院审查批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到四日,检察院在接到通知后的七日内,依法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此时拘留后的最长期限为十四天。检察院受理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十四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到三日,此时拘留后的最长期限为十七日天。
三、刑事拘留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吗
刑事拘留不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批捕的,刑事拘留就不会移交检察院,应当立即释放。刑事拘留不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批捕的,刑事拘留就不会移交检察院,应当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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