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芜湖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芜湖工伤鉴定机构是当地的社保局。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二、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做出鉴定结论。按照工作程序,提前通知被鉴定人鉴定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申请人携带通过审核的材料原件参加鉴定。专家组对每一个被鉴定人现场予以鉴定,并提出鉴定意见;
3、整理鉴定专家意见后,组织召开劳动能力鉴定评审会,审议专家意见;
4、根据评审意见,出具鉴定结论。
三、职工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在工伤保险关系存续期间,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全文8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