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证据材料是什么
原告(被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提供财产证明、(需要判决抚养权小孩的需提交小孩出生证明)材料清单、证据目录、送达地址确认书。诉状及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递交法院
二、离婚办理财产分割公证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二)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三)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的内容:
(一)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二)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三)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四)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五)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六)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七)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三、涉外离婚需要的证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2.所持有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一起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的居民、海外华侨、非本国人员:
1.所持有结婚证;
2.夫妻双方一起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3.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的居民要有自己的有效通行证件;
4.代表自己身份的证件;
5.海外华侨、非本国人员要有护照。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是外国公民一方是中国公民想要离婚的话,如果结婚证是中国政府发放的,是能够进行协议离婚的。如果双方协商失败,要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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