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双方调解好了,在法院能离婚不
如果对调解结果表示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调解离婚后,如果夫妻达成和解协议的,在六个月以同样的理由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不受理的,如果是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诉讼。
二、法院离婚调解能不去吗
(一)调解是必须有的程序,但是有权拒绝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纠纷案件法院要予以调解,是否同意调解是当事人的权利,可以拒绝调解。
(二)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三、离婚调解的步骤
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
(一)一般离婚案件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二)复杂离婚案件复杂的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前对原、被告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难于一时作出判断的案件。对这种离婚案件的调解分为: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和以离婚为内容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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