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是手写的,也可以是打印的,只要满足一定的要件,如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序良俗、载明离婚意愿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事项等,离婚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不一定非得打印,也可以手写。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只要是书面的,不论是打印的还是书写的都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
离婚协议生效需具备的要件有:
1、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离婚协议表达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离婚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4、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夫妻双方带着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手写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手写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自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自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只有一个人代书,并且没有其他见证人,那么自书遗嘱就是无效的。
对于离婚协议书,同样需要满足上述的见证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手写离婚协议书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手写离婚协议书只有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名,没有其他见证人,并且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因此,如果手写离婚协议书没有经过合法的见证和登记,那么它是无效的。
离婚协议书可以是手写的或打印的,但必须满足相应要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需具备的两个要件是: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离婚协议表达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如果手写离婚协议书只有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名,没有其他见证人,并且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因此,离婚协议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