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认定条件:
(1)主体条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
(4)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5)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和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一、政府强制征收土地如何办?
政府强权征收土地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
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注意诉讼时效。
4.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二、原告与被告的区别
原告和被告的区别: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原告是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告是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人;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应诉的人。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侵害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经法院告知应诉的人。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人员。原告是被告的对称,是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导致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对法院判决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全文7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