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除了赔付医疗费还包括以下内容: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乘人数乘天;
3、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超过时效未认定工伤,是否还能得到工伤赔偿
虽然超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仍可得到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工伤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应由该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向王某支付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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