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生效之后不可以撤销,但是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在一定情形下可以撤销。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一方具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那受害方可以在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条款。
一、可以撤销财产分配方案吗?
一般可以撤销财产分配方案,例如,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多久内可以反悔
离婚一般是不能够反悔的。
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
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但是,协议离婚后一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夫妻房产分割协议反应当如何处理
夫妻房产分割协议反悔的,需要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3、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返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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