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的房,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3、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4、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一、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归谁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写自己子女名字,房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写对方或双方的名字,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双方父母出资,写一方名字,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写双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父母出资购房
6、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否则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民法典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若无其他相反约定,法律会认为房产是双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此种情形下,房屋共同共有。
10、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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