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江某系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婚后江某不仅酗酒,而且经常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王某忍无可忍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江某给付精神损失费5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二人离婚,并判决江某支付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
家暴离婚,能要赔偿吗?
因家暴离婚能要求赔偿。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家暴导致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遭受家暴一方不仅有权利主张因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还有权利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像这种因为家暴起诉离婚的,一般只要一方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家暴行为,那法院调解无效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因为家暴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故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和江某二人离婚。
遇到家暴,如何维权呢?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如下维权途径:
第一、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寻求帮助,要求劝阻、调解。
第二、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并就医,保留证据。
第三、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向起诉离婚,在离婚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第四、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可以依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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