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新种类有哪些?
时间:2023-06-02 16:25:55 1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行政处罚新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二、行政处罚会留案底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第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第四,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

行政处罚在很多的时候主要是对于一些经营户或者法人单位进行,因而处罚的事由主要为未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比如说经营安全问题,经营的占地停放等等。行政处罚主要是以限期整改的警告和罚款等处罚形式为主,进行相应的跟踪,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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