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在进行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有过错的一方才会少分财产的风险才会增大。但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具体会少分多少,法官会按照过错造成的影响,给对方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家庭的资产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其实法律并没有对具体的数额,或分割比例作出明确的规定。
起诉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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