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侦查大队,仅对经济犯罪行为负有法定的侦查与处理义务与权力。如果警方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认定民事纠纷,警方是不会介入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一、经侦大队立案后果
如果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达到法定的立案条件的,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诉案件立案侦查。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需要公安机关立案。经侦就是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二、经侦大队立案后一般多少时间执行
在案件侦查结束移交检察院审查的时候,犯罪嫌疑人仍然要呆在看守所期间,会有检查人员进来对其询问,一般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以刑事案件为例,刑事案件的审理顺序是先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先拘留,然后监视居住,最后由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送到当地看守所。除非案情十分复杂,或者犯罪嫌疑人一再的翻供,最后审理结束移交法院。在法院的审核期间,犯罪嫌疑人依然要呆在看守所,直到开庭的那天才从看守所送人法庭。一般来说,从被捕到开庭,如果案情清晰,使用简易程序或者简化审程序的话,只要半年左右。如果案情极为复杂。而且犯罪嫌疑人不配合工作,就要拖上1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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