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漳州护士执业重新注册收费吗
是否收费:不收费。
二、漳州护士执业重新注册办理依据
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卫生部令第59号)
第三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三、漳州护士执业重新注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符合《护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七条、第八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卫生部令第59号)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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