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期限不同国家的期限不同如何办?每个国家都有独立的立法权,因此,不同国家对著作权保护期限可能是不同的,我们应当因实际情况适用。比如外国人、无国籍人的的著作权在我国受到他人侵权提起诉讼,并且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具有的著作权,其著作权权保护期限我国的《著作权法》确定。
请查看相关法条《著作权法》第二条。
一、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我国的第一部著作权法是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新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0年颁布,1991年6月1日实施。目前,我国现行的版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二、著作人权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的权利如下: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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