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六)救济原则;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一、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
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如下:
1、对社会的影响不同。
治安案件的程度较轻,而刑事案件影响较大;
2、性质不同。
治安案件不构成犯罪,而刑事案件构成犯罪。刑事处罚的前提是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而受到刑法的制裁,一般都是违法行为严重的人;治安处罚是对于危害公共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情况,一般违法轻微,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是行政处罚的一个类型;
3、处罚方式不同。
治安案件不采用刑事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罚,而刑事案件要采取刑事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罚;
4、处罚机关不同。
治安处罚是有公安机关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得出;
5、处罚依据不同。
治安处罚依据的是《治安处罚条例》,刑事处罚只能依据《刑法》;
6、处罚力度不同。
治安处罚的力度比较轻,因为其针对的情节轻微,刑事处罚的力度比较重,针对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7、处罚依据原则不同。
刑事处罚的三原则为罪行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治安处罚的原则为行为与处罚法定的原则、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的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一、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如下:
1、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通知;
2、审查批捕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会在收到案件材料后7天内决定是否批捕;
3、侦查阶段,批捕后,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由派出所或者预审大队继续侦查案件情况;
4、审查起诉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送来的案卷后,审查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认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构成犯罪的,在1个月内移送法院起诉;
5、开庭审理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的起诉材料后,会在2-3天内立案,1个月内开庭审理,判处刑罚或者无罪判决。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如下: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总的来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是比较大,对社会的影响、性质等多个方面存在不同点,但都需要受到相应处罚,包括罚款等。
二、听证原则是什么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与听证程序的性质相符,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要求,现代法律追求民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强调行政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除外,听证应当以公开方式举行。听证公开有两个方面功效:一是有利于保证行政处罚全面、客观地行使;二是有利于加强公民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2、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公平正值,没有偏私。主要包括两方面内涵:一是指立法公正,在有关听证方面,听证主体包括听证组织机关、听证主持人与听证参与人的听证权利和听证义务的设定都应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二是执法公正,通过赋予当事人告知权、听证权、陈述权等权利,变以往执法主体对受罚主体的单向管理为双向制约,变当事人的事后救济为政府的事先、事中控制,最大限度地规范行政执法,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主要风险点
1、电动车暂被纳入非机动车管理,部分市民安全意识薄弱。一些电动车起步时加速很快,遇到车多时电动车左冲右突,急停急走,非常容易造成追尾。另外,一些骑车人违法进入机动车道,极易发生冲撞。
2、驾车老手觉得自己经验丰富,就敢违反交通规则冒险行车。实际上新交通法中如超速50%以上吊销驾驶证、肇事逃逸终身禁驾等新规,是老驾驶员所不熟悉的,驾驶员也要常学常新。
二、交通违法处理原则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类型
(1)警告警告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的告诫,这种行政处罚带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的性质。
警告处罚的作用在于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促使行为人认识违章错误,不至再犯。警告是一种较轻的行政处罚,一般适用于初犯,同时其违法行为必须具有情节比较轻微、后果极小的条件。
(2)罚款罚款是限定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货币的经济性处罚,具有强制性。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其执行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的具体处罚幅度内执行。
(3)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将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扣留,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其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这种处罚一般要比罚款严厉。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其他处罚合并使用。
(4)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取消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资格的处罚,属于非常严厉的处罚。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其他处罚合并使用。
(5)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短期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是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违法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严重危害后果的一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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