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其实就是犯罪未遂中的一种情况,它指的就是盗窃的人在实施盗窃的活动中,从客观上来看已经开始动手了,但是实际上又还没有得手的情况。关于盗窃未遂的认定,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但是普遍受到认可的有以下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盗窃者所盗窃的财物已经得到实际的控制则为盗窃既遂,反之则是盗窃未遂。
第二种说法是,所盗窃物品的物主已经失去对自己财物的实际控制则为盗窃既遂,反之则是盗窃未遂。
第三种说法是,在物主已经失去了对自己的财物的实际控制,而且失去的财物已经在盗窃者控制的情况下则为盗窃既遂,反之则是盗窃未遂。
关于盗窃未遂,如果出现了下列三种情况中的一种,盗窃者是要被依照法律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第一种情况是,盗窃者的盗窃目标是数额巨大的某些财物。
第二种情况是,盗窃者的盗窃目标是比较珍贵的文物。
第三种情况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形。
因为盗窃也分为既遂和未遂这两种情况,所以它们的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是按照处罚较重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而且达到了同一的量刑幅度的话,会按照盗窃既遂来进行处罚。
不过,一般盗窃未遂的情况下,
受到的刑事处罚还是有着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在具体的刑事案件诉讼的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需要对案件进行积极的举证,努力证明自己是不应该属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那一种。关于盗窃未遂的情况具体需要判几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法院一般的情况下是按照盗窃既遂的处罚来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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