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如下:
1、使用了《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注册为商标的标志。
2、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近似或易引起公众混淆的商标。
3、没有找到专业的商标代理人,企业找到的商标代理人专业知识有限或在利益的驱使下罔顾委托人权益接受委托。
4、商标与县级行政区划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人名相同或者近似。
5、商标与驰名商标文字近似。
商标注册失败的后果?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的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注册证会被收回,该商标不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六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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