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首先,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变更抚养权的案子由哪个法院管辖
判断管辖法院需要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变更抚养权的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二、原告住所地法院什么情况下具有管辖权
对于不在国内居住的人或下落不明、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一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注销户籍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6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