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驾驶证遗失补办有哪些法律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二、淄博驾驶证遗失补办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属委托代理申请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三、淄博驾驶证遗失补办地点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管仲路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76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裕民路161号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淄博驾驶证遗失补办的相关法律依据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办理材料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等。如果本人无法到场补办,代理人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和委托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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