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可收集的证据包括:第一、书证。能够证明其出轨的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二人的书信往来,日记,被发现出轨后的“悔过书”等。第二、视听材料。包括显示出轨方与婚外异性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录像等。第三、通信工具、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也可以注意保存。第四、证人的证言等。
被法院采纳的出轨证据有哪些
法院将以下证据采纳为出轨证据:
1、床上的视频和照片必须注意获取的合法性,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2、电话录音,谈话录音,如果在对方的聊天过错中得到谈话录音,录音中提到过夜开房等,也可以直接证明出轨的事实;
3、手机短信,一方和第三方之间的婚外情短信,都可以作为证据保留;
4、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米聊天记录、易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据证明外遇出轨行为;
5、警察抓嫖的记录,单位处分的记录等以作为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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