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通知书在法律上的性质一般属于要约,因为录用通知书是指单位经过考核之后决定录用劳动者单方发出的愿意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文书,劳动者同意后,劳动合同成立。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需要满足的条件分别有: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撤销录用通知书应承担什么责任
由于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想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愿,并不是劳动合同,其受合同法的调整,并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科技公司违约撤销录用通知书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全文4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