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如何与政府协商合理补偿
为了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企业可以委托律师与政府协商,列出企业拆迁造成的损失。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确定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损失的机械设备的补偿等;二是生产经营损失,这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过程中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维修费用、材料拆除、包装、运输费用、辞退职工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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