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代履行;划拨存款、汇款;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
一、加处罚款属于强制措施吗
加处罚款不属于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您好?请问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扣押财物吗?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扣押财物。《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三、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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