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电线电缆、电子元件、五金建材、金属机加工、钣金。
(二)销售:
电线电缆、电子元件、五金建材、钣金产品。
(三)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对于,五金加工厂的经营范围,如果不涉及到前置审批项目的,可以有投资人根据经营需要在公司章程中依法自由约定任何不违法的项目。
一、什么是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公司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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