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应诉如何处理?
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一、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二、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五、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六、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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