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指对其犯罪行为造成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通常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就是刑事诉讼被告人本人,但也可以是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2、《刑诉解释》第86条对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作了明确的规定:
(1)行事被告人既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犯罪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