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后,原告应当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列出相关证据。原告陈述的事实必须事实实地反映事情的真相,理由应以事实为依据,列举证据应当规范,符合法律规定。之后,原告将与法院和被告就证据进行调查和辩论。此外,原告还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或者经法院许可向证人和鉴定人提出问题。
民间借贷案件处理程序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都是走诉讼程序的,而诉讼程序如下:
(一)债权人需要写起诉书,起诉书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信息,诉讼的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二)债权人需要收集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据。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提交起诉书、证据等的材料;
(四)法院审查案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人要向法院预先交纳诉讼费用;
(五)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在出庭审理案件,法院作出判决后,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六)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在另一方申请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的流程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起诉人收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还需要注意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如果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行为的,还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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