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买强卖的,涉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强买强卖者要拘留
荆某、宋某携带饮料乘坐列车,两人来到11号车厢,走到旅客张某、苟某等人座席前,把开盖的3瓶啤酒放在桌上,以每瓶人民币3元的价格(实际上每瓶购买价为0.8元)强行卖给张、苟二人。
有关人士介绍,本行为属于新增加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强迫交易行为常常有暴力、威胁手段,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安全。《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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