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需要双方承担。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确认的债务、经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但用以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当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后债务离婚时如何承担责任
婚后债务离婚时承担责任的方式:
1、若该债务系一方婚后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认定为其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
2、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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