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全责负刑事责任吗
不一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造成三人以上重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无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负全责的,肇事者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虽然负事故全责,但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二、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
在我国交通法中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分了以下五种,分为全责、无责、主责、次责等等,每一种责任相对应的处罚也不相同,以下这几种情形是在交通事故中需要我们负全责的:
1.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遇到了红灯,司机还继续通行的;
2.司机开车越过了标有禁止穿越的标志或者有设置隔离设施的地方,和其他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
3.司机开车进入了非机动车道与正在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的;
4.司机开车时在人行道上撞伤了行人的;
5.在遇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的,驾驶者没有避让的;
6.司机在倒车时与后面的车辆发生了碰撞的;
7.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的,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的;
8.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到了前方行驶的机动车的尾部的;
9.在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时,机动车没有先让正常行车的车辆先走的;
10.机动车改变车道时,和该车道正常行车的车辆发生碰撞的;
11.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等或者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没有先让右边的车辆先走的;
12.在环形路口中,环形路口外的车辆没有先让环形路口内的车辆先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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