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是不可以对抗债务人的。在不能证明“约定”被第三人知晓的前提下,夫妻关系未解除就意味着共有关系未解除。又鉴于实务中时常出现以所谓夫妻财产分割约定规避债务的情况,所以,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协议不能当然对抗第三人。
一、夫妻一方的借款由谁偿
夫妻一方的借款由谁偿还需要按情况判断,具体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确实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那么未债务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要求。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认定为夫妻债务,借款人无法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款人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
二、夫妻财产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
夫妻财产约定是家庭内部对财产分割的意思表示,该约定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要以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为前提,
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间对房产做出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以夫妻双方婚后所得的财产清偿债务,妻子不得以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为由对抗债权人。
三、债权转让何什么时间无效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如下:
1、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法不得转让的。
如果接受的债权转让没有上述三种情况,则该债权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无效。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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