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因此,如果网店涉及离婚、继承等共同财产分配的法律事件或行为,可能需要店主,这与网站禁止的转让不同,不会影响网站设定的交易环境。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按照更有经验、更投入经营的一方优先获得门店的方式进行分配,确保经营业务稳定持续。
虚拟财产不“虚”夫妻网店离婚时别忘了处理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店、网站等虚拟财产越来越多。很多夫妻在离婚时,把现金、房子等实物财产处理清楚后,往往忽视了虚拟财产的处置。昨日,一对离婚夫妻来办理公证,处理网店这个虚拟财产。
作为80后,楼云(化名)和丈夫嗅到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机遇,早在6年前就注册了一家淘宝店,当时注册人是楼云。几年来,网店生意做得十分红火,店铺已是皇冠级别。去年,楼云和丈夫的关系恶化,最终离婚。离婚后,网店归男方所有。
前不久,我收到淘宝手机短信,才知道有人用店铺贷款了。楼云打听后才知道,前夫已经把网店卖给他人。而现在的实际经营者拿店铺向淘宝申请了一笔巨额贷款。由于店铺实名认证的是我,因此我需要承担风险。如果店铺卖假货,或者被处罚,都会追究我的责任。楼云越想越害怕,后悔当初离婚时没处理好网店。
咨询了淘宝客服后,楼云了解到淘宝网店可以在线办理继承过户和离婚过户,但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文件。昨日,楼云和前夫到公证处办理了离婚补充协议公证,把店铺过户给前夫。这下,她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
公证员提醒市民,在离婚时别忘了处理虚拟财产,虚拟财产的分配也要写进离婚协议书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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