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债权人为切实保证自己的权利,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适当的保证期间,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须承担保证责任。对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可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向保证人催讨并保留相关凭证如短信记录及对方签名的催收单等,以保证债权的实现。
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保证人对于通知到达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全文4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