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主张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作为案件当中主张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只要有足够的证据,那么离婚的成功概率就会增多。大概分为以下这几种情形,主张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夫妻两个人已经发生感情破裂,分居的时间已经达到了两年的时间;主张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对方存在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比如对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或者是存在婚外情,在二人夫妻关系存在期间,还与他人进行同居生活;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提供对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种,存在过错的一些其他有力证据。拥有了有利的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才会判决当事人准许离婚。
一、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作为申请离婚方,为了快速解除婚姻,促使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首先应当要注意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或者证明存在必须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
1、可以收集各种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并导致离婚,进行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2、提供证据证明自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请求补偿;
3、收集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依法要求对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4、如果是抚养孩子一方的话,可以适当要求财产进行多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对方存在婚姻过错,比如重婚、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不仅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在财产分割中法官也会对无过错一方适当倾斜。
二、起诉探望权需要哪些证据
如果是生父母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如果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的证据。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内容的话,发生纠纷以后,离婚协议就是很有利的证明。
抚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一般而言,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探望权都会有明确的约定或规定,所以,探望权的行使发生纠纷以后,主张行使探望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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