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平顶山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法庭庭长朱XX在基层工作恰20年。这位来自基层法院的女人大代表,此次给两会带去两份建议,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建议取消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制度。
朱XX说,她长期在基层法院工作,接触关于农民工讨薪尤其是工伤等劳动争议的案件较多。目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两审制,即法院在受理工伤等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首先经过仲裁程序。现实情况下,如果按照法定流程走下去,案件审结至少需要两年时间,个别案件还会因为责任方的故意拖延、逃避而耗时更长,在这些案件中,农民工往往处于弱势一方,大部分经济条件一般,出现工伤事故后,通常拖不起那么长时间,因为赔偿款就可能是他们的救命钱,司法公正有时候就会因此得不到保障。
朱XX认为,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制度诞生于改革开放前,虽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显然不能完全适应现在的形势。她建议取消劳动争议纠纷中的仲裁前置制度,实行仲裁和诉讼二选一,或裁或审、一裁一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这样一来,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有权选择诉讼或仲裁。一裁一审就是双方当事人选择仲裁后,如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裁判一经送达即发生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当然,如争议案件不经仲裁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受理后仍实行两审终审制。这样的话,仲裁成了非强制性的了,选择司法诉讼的争议当事人可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就可以解决一调一裁二审制度下案件不能及时终结、久拖不决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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