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传统观点,结合刑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贪污罪的对象应当包括以下几种:(一)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专项基金的财产;(4)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的私有财产。如果债权是权利人之一,则可能构成贪污罪。
已申请保全的财产其他债权人能分吗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等于“谁申请归谁”,申请人也不等于因此获得了优先受偿权。债权人之一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其他债权人只要持有金钱债权执行依据,就可以申请参与财产分配。
相关知识:金钱债权执行依据包括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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