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有:
1、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2、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以来,两人回家等待30天;
3、在以上30天内,两人都不能后悔;一方后悔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协议离婚失败;
4、30天到期后,两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在第一个30天期满后30天内申请,逾期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能协议离婚情形包括哪些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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